一. 個體戶和公司相比,名字就沒有公司響亮;
(個體戶雖然不用交那么多的稅,注冊也沒有最低成本要求,但是他的信用度及知名度比公司低,更重要的是它無法以個體戶營業執照的名義對外簽合同,也就是說想和大公司做大買賣還得有限公司)
二.個體戶是無限責任,而公司是有限責任;
(有限責任公司如果做生意虧了本,可向法院申請破產保護)
三,個體的缺點
1、個體戶的名稱中是不能有“公司”二字的
想要高端、大氣、上檔次,還是注冊公司吧!
2、個體戶是不能轉讓的
如你想變更個體戶的經營者,不能像公司那樣,找到一個合適的人就轉讓出去。
因為個體戶的經營者一般是不能變更的,要變也只能是組成形式是家庭經營的,在已備案的參與經營的家庭成員范圍內變更。
3、個體戶開分店有條件
想開分店?你以為像公司成立分公司那么容易啊!
一個個體戶只能有一個經營場所。
那就再注冊一家個體戶好了,不好意思,一個人只能注冊一家個體戶。那公司呢?十家、百家隨便你!
4、個體戶拉不來投資人和合伙人
個體戶的經營都是以個人或家庭為單位,你想像一般公司那樣找人投資可能比較困難,因為個體戶沒有股份之說,莫非你要人家“友情贊助”你呀!
5、個體戶的經營風險比較大
個體戶和有限責任公司的最大區別在于:個體戶承擔的是無限責任。
你開一家小餐館,吃出人命了,你得用你全部身家去賠償!如果是公司呢?就以出資額為限了,不至于傾家蕩產。
6、個體戶能享受的各類扶持獎勵政策較少
因為個體戶存在的意義主要是滿足一個家庭的溫飽,至于擴展團隊,發展壯大,乃至成為行業標桿,這都不是給個體戶的要求,國家自然也沒有照顧到各基礎行業個體戶的各類扶持、獎勵政策。